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醫師納入勞基法是蔡英文總統重要政見之一,而從今天(9/1)開始國內住院醫師正式納入《勞基法》,包含工時、職災、聘僱契約到退休相關等勞動條件獲得法律上的基本保障,估計全國約4680名住院醫師適用。
▲住院醫師今起納入勞基法。(圖/翻攝自pixabay)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105年新政府上任以來衛福部即與勞動部合作成立推動小組,邀集相關團體與專家逐步釐清醫師納入勞基法相關適用問題及可行性,並於今(108)年3月12日由勞動部正式公告,針對自主性與選擇性較受限制的住院醫師,從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
▲醫事司長石崇良 。(圖/記者嚴云岑攝)
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發出的公開信談到,醫師納入勞基法的首要挑戰為工時問題。石崇良表示,衛福部106年3月已發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並於同年8月正式實施,後並於108年7月31日進行修正。而指引的內容規範包含:
調降住院醫師工時,規範輪班制者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休息;總工時則以每4週320小時為上限。
另外並針對大型教學醫院就現行工時指引落實情形、排班等實務運作問題進行輔導訪查,另擬定定期契約範本、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約定書範本等。
也就是說,從106年開始衛福部就逐步進行入法前的準備工作,特別在工時上已經協助各醫院做相關配套與調整,且納入勞基法住院醫師仍為議定工時的責任制。
▲▼ 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懶人包。(圖/北市勞動局)
石崇良指出,納入勞基法前後最大差異在於,過往工時指引僅能以輔導為主,處罰則是不得已的手段,包含從教學醫院評鑑扣分、減少容額甚至讓醫院失去教學醫院資格。而進入勞基法之後,工時沒有符合規範就可以依規定開罰。
不過,住院醫師身份有多種不同樣態,本次適用勞基法以私立醫療院所住院醫師為主,至於公立醫療院所僅有非依公務人員法進用的「約用住院醫師」適用,其餘包含聘用、公職、軍職住院醫師則不在適用範圍內。
▲▼ 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懶人包。(圖/北市勞動局)
這項政見最初是希望讓所有的受雇醫師能一起適用勞基法,但衛福部評估工作自主性高的主治醫師,斷然納入恐衝擊醫病關係、病人就醫權益與偏鄉醫療服務,後來僅有住院醫師納為適用範圍,也曾讓醫師勞動團體批評政見跳票。
石崇良指出,衛福部已同步推動《醫療法》修法,增訂「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條文來保障主治醫師工作權益,將工作契約、職業災害補償、退休制度及醫療業務風險保障等納入規範。石崇良表示,草案目前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完竣,預計下個會期開議即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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