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網紅挨罰第一人!理科太太違法代言醫材「衛生局裁罰20萬元」

理科太太涉及醫材廣告違法。(圖/翻攝理科太太影片)

▲理科太太因違法代言見證醫材,遭衛生局開罰。(圖/翻攝理科太太粉絲團影片)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理科太太因在影片中介紹推薦「未經廣告申請」的醫材子宮頸癌自採組,台北市衛生局今(18)日祭出裁罰,針對理科太太和廠商慧智基因各裁罰20萬元。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理科太太在臉書推出「現在只要1分鐘-在家做完子宮頸癌篩檢」影片,片中一開始先介紹了子宮頸癌,之後拿出慧智基因的產品,並拿著說明書解釋該產品使用方式,也提到經過諮詢、填資料等步驟,就可以拿到子宮頸癌自採組,在家中自己做子宮頸抹片檢查,採檢送回公司之後,就會有檢驗報告,但隨後產品被爆出並沒有做廣告申請。

台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隨即展開調查,並在15日約談雙方代表,確定雙方有簽訂合作合約。食藥科科長王明理說,15日已釐清相關案情,也完成相關裁罰程序,依法裁處廣告主「慧智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和產品見證代言人「理科太太」各處新台幣20萬元。

▲▼說明:知名YouTuber理科太太在影片中介紹「子宮頸癌自我篩檢套組」遭到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違反《藥事法》,3/18北市衛生局例行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與裁處金額。衛生局裁定將對理科太太及慧智基因公司,各裁罰新台幣20萬元。裁處結果由王明理參議兼代科長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理科太太違法代言,北市衛生局參議兼代科長王明理說明對理科太太及慧智基因公司,各裁罰新台幣20萬元。(圖/記者湯興漢攝)

王明理指出,網紅理科太太包括 Youtube 影片上架1支、及Facebook貼文1則,經衛生局判定核屬「代言」行為,且未具藥商資格,依《藥事法》第65條,裁處新臺幣20萬元整,廠商慧智基因案內產品為羅氏人類乳突病毒核酸檢驗套組,經衛生局判定適用《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依同法第92條裁處新臺幣20萬元整。

而此次事件也讓理科太太成為「網紅挨罰第一人」,這是台北市衛生局第一次開罰網紅共同代言見證無照廣告醫材。王明理提醒,各式病毒核酸檢驗套組、血壓計、耳溫槍等均屬醫療器材,廣告時應由許可證持有藥商,在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