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豆腐、豆干檢出防腐劑、過氧化氫 食用過量恐嘔吐 

台北市衛生局今(28)日公佈「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今(28)日公佈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3件不合格。(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28)日公佈「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共計抽驗97見,3件不符規定。其中2件板豆腐違規添加防腐劑苯甲酸、1件豆干檢出防腐劑、殺菌劑過氧化氫陽性。衛生局指出,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黃敬堯技正指出,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過氧化氫、二甲基黃、二乙基黃、皂黃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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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產品分別是龍江路豆腐攤以及大安區敦化便當店的「板豆腐」被檢出不得添加的防腐劑苯甲酸0.30g/kg、1.36g/kg,富民路豆干攤的「津泉豆干」則被檢出不得檢出的殺菌劑過氧化氫。

黃敬堯說,「苯甲酸」為可合法使用防腐劑,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其用量為0.6 g/kg以下,但不得使用於「豆腐類產品」,包括板豆腐、凍豆腐、油豆腐、臭豆腐等及豆漿,但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可從尿中排出,一般被認為無害。

此外,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及豆類製品的加工過程,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但食品中不得殘留,食用過量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且過氧化氫具有較強烈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

黃敬堯提醒,由於豆干及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豆製品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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