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藥用牙膏2020年納管! 成分「揭露不全」最高罰百萬

▲牙刷,牙膏,擠牙膏,刷牙。(圖/取自免費圖庫 Pixabay)

▲非藥用牙膏2020年納管!成分「揭露不全」最高罰百萬。(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民眾愛用的黑人牙膏、高露潔等牙膏,食藥署要納管了!食藥署今(17)日預告「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修正草案,新增「非藥用牙膏、漱口水」品項,醫粧組科長洪國登表示,草案將進入60天預告評論期,最快在2020年上路,屆時若未依規定標示,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因應全球化市場發展及法規協和化趨勢,立法院4月10日三讀通過《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納入化粧品管理,未來更將逐步以產品登錄、建立產品資訊檔案(PIF)及製造場所須符合優良製造準則(GMP),為民眾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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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登表示,過去非藥用牙膏、漱口水,都是以一般商品管理,適用商品標示法,只需標示主成份,也不需標示是否使用防腐劑。納入專法管理後,所有成分與防腐劑種類就需「全都露」,讓民眾在挑選時多一份保障。

▲非藥用牙膏納管。(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預告「化粧品範圍及種類表」修正草案。(圖/食藥署提供)

洪國登提到,市售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種類繁多,像是知名的黑人牙膏、高露潔、舒酸定、歐樂B都屬此類,目前食藥署尚未掌握確切商品數量,但在預告推行前,曾赴肥皂清潔劑工會進行宣導,業者若有意見,也可趁預告期間提出陳述。

行政院暫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的實施日期為2019年5月2日。洪國登表示,為了給業者緩衝期,草案完成公告後,將在新法上路一年後實施,屆時產品若被查獲標示不完全,將可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若標示資訊不實,則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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