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抗病毒藥劑。(圖/疾病管制署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即將進入流感流行季,疾病管制署24日表示,由於世界衛生組織今年3月已經把克流感從流感的核心藥物降級為輔助藥物,國內也從12月1日開始把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將比照國際進行限縮。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上週國內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聯席會議,會中針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的使用條件進行檢討,最後決議把使用對象從「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調整為「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及「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
也就是說,原本是不分年齡的一般民眾,只要有流感的危險徵兆就可以公費使用,現在則調整為兩類,分別是門診中未滿5歲以及65歲以上的類流感患者,住院患者則都可以使用,規範比以往還要限縮。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圖/記者趙于婷攝)
羅一鈞表示,之所以要調整,是因為世界衛生組織在今年三月公布的資訊顯示,有最新研究發現,一般人得流感若輕症時使用克流感,僅可以減少病程約一天,但對於減少重症、死亡並沒有明確效果,公共衛生效益比過去預期的要少。也因此,世衛把克流感從流感的核心藥物降級為輔助藥物,並把使用限縮在住院的流感病患,預防出現流感重症、死亡。
相關意見已經出來半年以上,便在年度檢討會議時納入討論,讓克流感的使用能更在刀口上。且我方除了世衛建議的住院病患,也參考歐美的建議,讓年長者和幼兒若有類流感症狀也可公費使用。
羅一鈞也提到,克流感畢竟是處方用藥,也有其副作用,並不是有流感就非得使用不可,一般常見的副作用包含噁心、嘔吐。至於在日本則有少數的特殊情況報告,使用克流感出現幻覺或者暫時性精神異常,不過在台灣或者其他國家都十分罕見。
▲門診類流感患者必須是5歲以下幼童或者65歲以上長者才可公費使用克流感,圖為幼童就醫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此外,從12月1日開始一直到明年3月31日,這段流感可能流行的期間,疾管署依照慣例擴大公費克流感使用對象,把「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也增加為可使用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眾,可至全國各縣市3千多家公費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不需快篩,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
2.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
3.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
4.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診待床)之病患
5.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
6.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
7.經疾病管制署防疫醫師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
8.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者
9.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
10.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
11.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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