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配鏡問題不容小覷,衛福部預告修正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規範配鏡原則。(圖/達志/示意圖)
青少年視力可能有假性近視等疑慮,眼科醫師認為,若配鏡時沒有加以考慮配了過高的度數,恐怕使視力惡化。衛生福利部預告修訂「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規範6歲以上、15歲以下的孩子首次驗光配鏡,一定要先看眼科醫師、拿到驗光處方,驗光人員才能進行配鏡。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表示,現行規定6歲以下幼童配鏡需有醫師驗光處方,預告修訂「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之後,6歲到15歲學齡孩子的第一次配鏡也需要先看眼科醫師,排除假性近視。
▲新的規範6至15歲孩童配鏡前一定要由眼科醫師診斷排除假性近視,圖為視力檢查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理事長翁林仲表示,這個年齡層屬於學習階段,不管是學業或者是智慧型電子產品使用情況都較多,是最容易出現近視的族群,統計國內六年級學童的近視比例已經達到五成,都會區甚至有六成。
不過眼睛看不清不一定是真正的近視,翁林仲說,有時用眼過度會使睫狀肌過度疲勞會出現「假性近視」,點散瞳劑前後檢查視力差距可以從50度甚至到200度,是屬於可以治療恢復視力的一群。
▲假性近視可以透過治療、戶外活動眼睛休息等改善,圖為點眼藥水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假性近視孩子若配了不適合的眼鏡恐怕讓他的視力「輸在起跑點」。翁林仲解釋,有些孩子實際度數沒有那麼深,配了度數過重的眼鏡,再近視就會從眼鏡度數往上加深。
這樣近視度數不正常增加,也可能會引起慢性頭痛、慢性疲勞等,影響的孩子的身心;更糟糕的是,越早近視,未來高度近視機率愈大,後續引發白內障、青光眼等眼疾風險也會更高,眼科醫師專頁研判是否假性近視顯得相當重要。
醫事司表示,新制預告期滿,最快明年元旦上路,驗光人員若違反規定,可依驗光人員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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