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漿檸檬豬排」裹粉過期繼續用,537公斤黑心品竄市面。(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黑心食品連環爆,現在連炸豬排的裹粉也出包!食藥署今(22)日聯合屏東地檢署稽查「吉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查獲「爆漿檸檬豬排」使用了過期2個月的「裹漿粉」,連續製造7批、647.7公斤產品,且有537.7公斤已流入新北、台中、彰化等3家業者,呼籲民眾若買到保存期限介於2018年4月16日至6月6日的產品,應暫停食用,以免把過期品吃下肚。
食藥署南區區管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用於製造爆漿檸檬豬排的「裹漿粉」保存期限為6個月,除去已賣出的產品,現場共封存過期原料5公斤及產品11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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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提供的檸檬爆漿豬排外觀照。(圖/食藥署提供)
劉芳銘說,該批裹漿粉過期4天到2個月不等,但業者仍持續用於4月16日至6月6月生產的7批產品中,食藥署已依《食安法》將過期產品沒入銷毀,並對業者處6萬至2億元的罰鍰,屏東地檢署也介入調查,查明業者使用過期原料是不小心,還是蓄意為之。
劉芳銘提到,「爆漿檸檬豬排」保存期限為1年,雖然「裹漿粉」過期時間不長,僅可能造成風味改變,健康疑慮不大,但仍呼籲民眾若買到保存期限介於2018年4月16日至6月6日的產品,應暫停食用,以免把過期品吃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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