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菌爆量!自販機售手搖飲未標有效期限,最高罰2億元。(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投幣就能買到手搖杯飲料超方便,但未做好衛生管理,容易造成生菌數超標,喝下肚恐引發急性腸胃炎。為了保障民眾健康,食藥署預告訂定「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草案,除規定自販機所受的手搖飲需標示有效期限外,生菌容許量也從1萬單位限縮為200單位。新制預計明年上半年實施,違者最高開罰2億元。
目前食藥署已針對包裝飲品的標示、運送、儲存與衛生條件訂出詳細的規範,「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的衛生指引」擴大納管條件,將散裝、調劑飲品皆納入範圍內。換言之,未來手搖飲品若要以自動販賣機形式販售,也需符合包裝飲品規範。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醫師提到,食用生菌數超標的產品,恐引發急性腸胃炎、噁心、嘔吐等症狀;免疫力較差者,還可能會併發敗血症風險。
▲高雄利用自動販賣機販售的福知奶茶,遭驗出生菌數超標,被食藥署勒令下架。(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依照「飲料類衛生標準」規定,包裝飲料每毫升的生菌容許量落在200CFU,手搖杯等散裝飲料,因為暴露在空氣的時間長、保存期限短等因素,每毫升的生菌容許量容為1萬CFU。
不過,未來若業者要將其產品置於自動販賣機販售,生菌數就需比照包裝飲料,以200CFU為上限,並強制標示品名、有效期限、內容物、廠商資訊、過敏原等。自動販賣機擺設的位置、原料取材及清理次數,也會列入稽查範圍。
「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的衛生指引」25日完成預告後,食藥署會在未來60天蒐集各界意見,若業者無異議,最快將在明年上半年公告實施。未來業者若被查獲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處6萬至2億元罰鍰;標示違規者,最高則可開罰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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