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來臨,「3步驟」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輕鬆查。(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5月報稅季來臨,民眾結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皆可以全額列舉扣除的,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之上限限制。
此外,健保費繳費證明,除了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會(漁會、農會或水利會)申請,及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申請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外,自2016年4月起,民眾亦可利用下列方式,查詢或申請104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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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查詢或下載。
二、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申請。
三、在便利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健保署表示,2016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均可查調健保費資料;另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亦可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繳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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