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修法整頓醫美亂象,家醫急診能否做醫美手術仍無共識,資料照。(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衛福部修正《特管辦法》嚴管醫美,今(30)日公布最終版本,除先前已經確定「終結直美醫師」要求執行醫美處置需完成PGY訓練,原爭議不斷「可執行醫美手術」的大外科系也終於有結論。醫事司證實,確定將「急診、家醫」排除在外,僅有9大外科做醫美手術,相關內容預計趕在明天公告,如期於明年元旦上路;衛福部也將於農曆過年前完成「友善查詢美容醫學專區」。
國內醫美醫療事故糾紛不斷,衛福部日前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強化醫美管理,經過四度會議協商,「急診、家醫科」是否能列入能執行醫美手術的「大外科」專科仍喬不攏,由衛福部內部決議。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日說明,修正草案預計趕在明(12/31)日公告,明年元旦實施;相關管理內容分為三個層級,第一是雷射、針劑等「醫美處置」要求需完成PGY訓練,此部分終結過往醫學系畢業直接走醫美的「直美」醫師,第二為「醫美手術」限定需有大外科專科訓練、第三是「特定高風險醫美手術」只有限定專科可以執行。
美容醫學處置的部分,劉玉菁表示,若為PGY制度實施、108年之後醫學系畢業生,需完成2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才能執行醫美業務;108年之前,施行日之前已經在做醫美,要有過往執行實際案例32例和完成32小時訓練,緩衝期2年。
醫美手術限定「大外科」,最終將「急診、家醫科」排除。劉玉菁表示,主要是考慮相關專科訓練當中,針對外科的訓練內容與時間,與其他外科有所落差。也因此,未來能夠施行美容醫學手術的醫師資格將限縮在9個大外科系列,包括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頭頸外科以及皮膚科。
劉玉菁補充,修正施行前已經從事醫美手術者,需提出完成實際案例30例並接受32小時訓練,將給予1年的補訓緩衝時間。
至於特定高風險美容醫學手術,要求僅特定外科系專科施行,並將項目擴增為10項,新增納入「生殖器整形」,針對「抽脂」新增規範只要有「全身麻醉」就屬高風險手術。劉玉菁表示,除特定專科醫師,若於108年以前取得醫師公會全聯會受理「美容醫學特定手術案例認證申請發放證書」者,可以繼續執行。
至於衛福部研擬在明年農曆過年、醫美高峰之前建立「友善查詢美容醫學專區」供民眾查詢,劉玉菁說明,內容將包含診所基本資料(診所名稱、開業日期、負責醫師)、美容醫學項目、施行醫師名單並揭露相關專科,特管辦法有要求執行醫美醫療機構需要報衛生局備查,專區內容就視同備查,若沒有提供或者異動未更新,可依《醫療法》處分5萬以上25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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