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總營養部違規青蔥。(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蔬果農藥超標驚見大醫院違規!台北市衛生局今(26)日公布11月蔬果抽驗結果,總計有5件產品不符規定,其中就包括在三軍總醫院營養部抽驗到的「青蔥」,檢出2種農藥超標,已經要求下架,後續將移請蔬菜來源廠商所在的彰化縣衛生局調查處辦。
北市衛生局定期至本市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4年11月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5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格蘭芽」2件;「青蔥」、「甜椒」、「菠菜」各1件,各檢出1至2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不合格名單中包含「三軍總醫院營養部」抽驗到的「青蔥」,檢出殺蟲劑滅芬諾 0.35ppm(標準:0.01ppm以下)、殺菌劑賽氟滅0.06ppm(標準:不得檢出),來源廠商為彰化縣二林鎮,供應代號:N88301-121。已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並移請彰化縣衛生局調查。
另外,台北市信義區「同學の店」則一口氣有兩樣「格蘭芽(粗)」不合格,分別檢出殺菌劑滅普寧0.07ppm(標準:0.01ppm以下)及殺蟲劑賽洛寧1.3ppm(標準:1.0ppm以下),來源廠商來自雲林縣的黎姓及黃姓業者,同樣移請雲林縣衛生局調查。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台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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