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香蘭16項藥品回收。(圖/台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本土中藥大廠「港香蘭」爆發重大違規!衛福部和台南市衛生局進行定期稽查時發現,該公司在「非核准場所」製造藥品,已移請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指出,目前已責令業者全面停止製造作業,並全面回收不合格藥品,另也已徵詢相同藥證廠商,其餘廠商皆可以遞補,用藥上沒有短缺問題。
藥物製造工廠需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GMP)規定,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後始得製造。但蘇奕彰說,該藥廠被查獲在未通過核准的廠區生產藥品,已立即依照程序處理,目前全線停工,需改善且經過勘驗後,才會核准恢復生產。
根據《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藥品屬偽藥,可依藥事法規定製造偽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之刑責;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者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
蘇奕彰說,因為涉及民眾用藥安全,從寬認定要求全面回收,目前廠商已配合回收,也跟有相同藥證的藥廠徵詢遞補藥材,其餘藥廠皆表示原有的庫存和增加生產都沒有問題,所以用藥上不會出現短缺問題,相關罰則接下來由有地方衛生局裁處。
針對稽查中所發現之缺失,港香蘭藥廠也發布聲明如下:
一、 全面配合主管機關審查
本公司依衛福部公告事項,立即將16項藥品,不限批號,全面啟動下架回收作業,並全面停止所有製造業務。所有處置均嚴格遵循主管機關規範,確保行政程序公開透明、積極落實。
二、 產品品質與用藥安全
目前市售產品均經過嚴格檢驗把關,品質無虞,民眾可安心使用。港香蘭藥廠將持續優化內部品管流程,確保產品品質更加安全、可靠。
三、 積極改善與制度重建
本公司已全面展開製程、紀錄、原料管理與檢驗制度之檢討,並著手進行環境與作業流程檢核,確保符合GMP規範,同時強化稽核與內控系統,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針對此次事件,港香蘭藥廠總經理深切表示:「對於內部疏失,我個人責無旁貸,已立即啟動專案改善計畫,從生產環境、品管流程到內部稽核機制全面強化。 已責成全體同仁全力落實改革,確保同類情形不再發生。」
本公司將以最嚴謹的態度落實各項改善措施,確保藥品品質與 用藥安全。對於此次事件造成社會疑慮與困擾,本公司深表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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