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午餐不合格團膳業者。(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公布「113年度供應校園午餐團膳業者稽查專案第一階段稽查結果」,有49家業者初查有缺失事項,其中有3家業者複查仍有衛生缺失,分別裁處6萬元。
食藥署協調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度供應校園午餐團膳業者稽查專案」,針對供應校園午餐的團膳業者查核製造作業環境、生產流程及作業人員的衛生管理,並實際抽樣供應校園的午餐成品、豬肉原料等食材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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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其中部分業者初次查核時,有門窗、排水溝等孔道不潔、牆面地面不潔或天花板有冷凝水、器具設備有污損、照明設備不潔等缺失,除3家業者於複查時,仍有查獲缺失,分別是台南市的「嘉豪團膳便當工廠、卡多利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頂旺團膳便當工廠」。
另外,衛生局稽查人員抽樣274件午餐成品及半成品檢驗是否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或添加物使用等規定,以及抽樣124件豬肉原料檢驗乙型受體素,結果皆符合規定;而針對校園午餐食材所使用的豬肉原料原產地來源資訊部分,衛生局稽查人員總計查核237件午餐成品或菜餚,皆依規定揭露豬肉原料原產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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