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補注意!補品業者「山泉鱸」驗出禁藥殘留 全數銷毀

▲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水產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圖為魚獲水產品資料照,非違規產品。(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1)日公布水產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總計有10家業者違反規定,其中北市真食補生技有限公司的水產原料「山泉鱸」被驗出禁止使用的動物用藥,產品全銷毀,並對源頭廠商「新永全水產」裁處12萬元罰款;另桃園富榮食品廠同時被揪出3項違規。

食藥署此次聯合地方衛生局專案查核76家水產加工食品製造業、抽查146件產品標示及抽驗115件水產原料或成品,總計有10家業者不合規定,總計開罰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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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家位於台北市的真食補生技有限公司,水產品原料檢測發現殘留動物用藥含量不合格。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楊雅珺說明,該業者的山泉鱸被檢出不得使用的殺菌劑磺胺嘧啶0.02ppm,產品已銷毀,依源頭管理原則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裁處來源廠商「新永全水產」新臺幣12萬元整罰鍰,另因源頭為養殖戶,移請宜蘭縣農業單位辦理。

另位於桃園市的富榮食品廠有限公司大園二廠,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複查不合格。楊雅珺指出,業者廠內窗戶未安裝紗窗等病媒蚊防治措施,另冷凍庫結霜未除違反GHP規定,衛生局已經依法裁處6萬元;另未依照HACCP進行加工步驟危害分析與製程管控,依法裁處12萬元。而該業者同時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裁處3萬元罰款。

稽查也發現有3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原料,包含新北市茂喜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廠、新竹市隆鼎商號香山廠、臺南市台南市學甲區養殖水產品產銷班第7班,主要違規樣態為食品添加物、調味醬被發現放到過期,分別依法裁處6萬元。

其餘還有1家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是北市富誠興水產行,裁處3萬元整罰鍰;另4家業者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分別是桃園市臺灣振鑫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尚新食品工廠、高雄市鼎騰水產有限公司、高雄市鱻群水產有限公司,各依法裁處3萬元。

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1年水產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產品標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保存來源文件、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等落實情形,並抽驗水產加工食品相關原料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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