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樟素等15種「有毒植萃成分」,明年起禁用於化粧品。(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食藥署公告「黃樟素等15種成分為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馬鞭草油、黃樟素等都上榜。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表示,會頒布這項禁令,是因為國際研究證實,上述成分具有毒性或刺激性,添加後恐傷害皮膚黏膜。新制預計明年7月1日正式上路,違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表示,這15項植萃成分已被歐盟、中國大陸公告禁用於化粧品,雖然目前國內並未有相關成份製成的產品,但仍先發布公告,以利業者日後調配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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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登提到,此次公告的植萃成分中,馬鞭草油Lippia citriodora Kunth.)、木香根油(Saussurea lappa Clarke)以及無花果葉萃取物(Ficus carica L.)是針對特定學名,其餘的黃樟素、海芋等,則是不限學名一律禁用。
該項新制預計明年7月1日正上路,屆時若被查獲違規添加,將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3條,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15種禁用於化粧品的植萃成分。(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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