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抽!北市1150座公車亭禁菸,3月起違者最高罰一萬。(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臺北市932個公車站1,150座公車候車亭,自106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3月1日起違規吸菸者依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將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表示,《菸害防制法》未將公車候車區域、騎樓、人行道等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納入禁菸場所規範。臺北市衛生局於103年及105年辦理民眾問卷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分別有高達九成四及九成五民眾表示支持公車候車區域實施禁菸措施。民眾也會透過1999、市政信箱、單一陳情系統、衛生局檢舉信箱等管道反映「公車候車亭應禁菸」。
因此,臺北市衛生局再次與公共運輸處合作推動臺北市932個公車站的1,150座公車候車亭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禁菸措施。北市衛生局及公共運輸處先於106年1月1日至2月28日間,運用電子平面多元管道及及結合志工,加強宣導及巡視勸導,並將自106年3月1日起執行稽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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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常華珍處長表示,已於公車候車亭張貼禁菸標示,並結合公車業者透過公車內廣播、站名播報器或張貼文宣,另外,公共運輸處會不定期派員巡查。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蔡清村科長提醒,針對民眾亂丟菸蒂行為,第1次處罰1,200元,1年內第2次處罰3,600元,第3次除處罰5,000元外,違規行為人並需再接受環境講習課程。臺北市932個公車站1,150座無菸公車候車亭禁菸公告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無菸健康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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