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最快明年可開架買」 食藥署:須年滿17歲


▲事後避孕藥「最快明年可開架買」,食藥署初步規定須年滿17歲才可購買。(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事後避孕藥最快明年可開架販售!針對藥廠申請將事後避孕藥從處方藥轉為指示藥,原本食藥署擔心藥物濫用而不同意,但經討論後表示,最快明年會放寬為指示用藥,目前審核小組有做初步評估及規定,購買者須年滿17歲,避孕藥品不能打廣告,不能陳列架上,必須放在櫃檯裡,由藥師人員拿取,且一次只能購買單一的藥量。

依照現在的規定,事後避孕藥須持有醫師處方籤才能購買,但「指示藥」代表不需處方籤就能到一般藥房購買。目前台灣約有10種不同的事後避孕藥,但都是處方藥,必須由醫師開立處方籤才能使用。由於吃事後避孕藥對女性身體有一定的傷害風險,可能會不正常出血及讓月經不規律,但若放寬為指示藥,擔心會造成濫用。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祁若鳳表示,目前申請的藥廠還要進一步提供安全性資料、藥師教育訓練方式及說明書更改等等,因此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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