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佈「105年度蛋品標示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圖/取自LibreStock)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蛋品是民眾經常食用的產品,因富含豐富的營養成分,且為日常生活中極易取得的蛋白質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要求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各大賣場、超市及超商等進行生鮮蛋品標示查核。共計查核243件,其中在桃園頂好販售的「冠軍蛋及e能健」標示不合,目前已下架。
本專案共計查核243件,其中2件分別涉保存期限雙重標示及標示來源牧場與實際不符,一件在新竹樂活村超市販售的「宏昇青Q健康蛋」保存期限同時標示「常溫30天及冷藏7℃以下2~60天」,「冠軍蛋」未標示來源牧場開罰3萬,而「e能健」來源牧場登記名稱為畜牧場,於產品標示誤植為農牧場,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輔導業者改正。
依據食藥署公告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生鮮蛋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或等同意義字樣,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依同法第52條命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此外,如標示不實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提醒,民眾選購蛋品時,可選購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驗證CAS、產銷履歷蛋品、黏貼溯源標籤的散裝雞蛋或標有製造商的洗選品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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