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藥事法》修正草案 食藥署列6大重點助理解

▲立院三讀《藥事法》修正草案,食藥署列6大重點助理解。(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7)日三讀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全面提高罰則、加重藥商責任外,並增訂建立藥品追蹤追溯機制、必要藥品供應不足通報、提供藥品資訊易讀性之輔助措施、因應緊急需求等藥物製造或輸入專案核准機制、藥品原料藥來源管理等攸關保障民眾用藥需求之相關條文,使藥政管理更符合實務需求。

食藥署藥品組藥品安全監視及評估科科長陳可欣表示,立法院通過的修正草案,只有第48項第2條,是由食藥署主動提出,其他的部分都是立法委員所推動,原因不外乎近年食安問題頻傳,需提高罰責,阻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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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藥事法》草案的第82條至85條中,將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的罰金,從1000萬提高到1億,致死者除了須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外,更得併科罰金2億元。陳可欣說,一般偽藥或禁藥,通常會通過地下電台販售,因為涉及《刑法》,若經衛生單位查獲,需轉交檢調單位處理。食藥署也於今日公佈修正條文6大重點,供民眾參考。

食藥署說明《藥事法》修正條文6大重點:

1. 大幅提高罰則,以提高藥商責任並遏阻不法。
2. 建立藥品追蹤追溯機制,可快速追溯藥品源頭產製資訊,或掌握違規產品流向。
3. 建立必要藥品供應不足之通報機制,以利衛生機關及早評估因應措施。
4. 提供藥品資訊易讀性之輔助措施。
5. 因應緊急需求之專案核准機制。
6. 將原料藥來源明文納入藥品查驗登記審查範圍。

▼藥事法罰則修正對照表。(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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