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場所禁菸,示意圖。(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國健署昨日宣布有1家加熱菸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核定,相關品項最快10月11日就能合法販售,拒菸團體怒批國健署遲未公告菸品禁止添加物,竟先違法放行加味加熱菸,有圖利菸商之嫌。國健署今(13)日表示,目前禁止加味菸相關草案仍在研議中,尚無公告時程,未來一旦公告,將一體適用於所有菸品。
國健署日前通過2家業者14品項加熱菸審查,昨日進一步宣布其中1家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核定,總計有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載具)於10月11日生效;也就是說,只要業者時程上可配合,最快10月11日起加熱菸就可以在市面上販售。另有1家業者6品項仍待資料完備及確認,尚未核定。
台灣拒菸聯盟等173個團體昨晚發布聲明怒批,此舉意即連所有「加味加熱菸」也全放行,已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10條立法目的全面禁止所有加味菸;且國健署遲遲未能公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列表,亦有行政怠惰、變相「維護」加味加熱菸菸草業者進入我國市場之疑慮。民間團體憂心,加味加熱菸極易吸引年輕人使用,恐造成不可恢復性的傷害,疾呼監察院應該主動介入調查。
國健署今日發布新聞稿澄清,本次審查及核定均依《菸害防制法》及相關規定依法辦理,並經專家審查後核定,所有程序均合法,並無違法情事。
至於相關添加物草案,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先前草案預告期間,社會各界提出約1.3萬則意見,內容相當多元。國健署已持續召開專家會議,研議實務執行與國際經驗,務求制定務實可行的管理規範。目前禁止加味菸相關草案仍在研議中,尚無公告時程,未來一旦公告,將一體適用於所有菸品。
羅素英也強調,經核定產品亦不得宣稱「更安全」或「替代紙菸」等誤導字樣,以確保消費者不受誤導。

▲「台灣拒菸聯盟」對政府違法放行加味加熱菸,表達強烈譴責與抗議。(資料照/記者洪巧藍攝)
國健署強調,未來上市必須符合《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及稅捐規定,否則不得販售。將會同地方政府啟動稽查專案,針對實體店舖、校園周邊及網路平台等重點區域加強查緝,並增加秘密客抽訪頻率,密集監測業者行為。加熱菸之載具不得展示,若有專賣店公開展示屬違法行為,將加強稽查取締,尤其針對校園周邊列為重點。
國健署指出,政府對青少年使用加熱菸採取零容忍立場,將嚴格禁止販售給未滿 20 歲青少年及孕婦,並持續透過宣導菸品危害與定期公布稽查結果,共同建立菸品防制安全網,守護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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