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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效法澳洲「兒童工作證」 李靚蕾今赴衛福部意見交流

▲▼李靚蕾現身立院,落淚呼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圖/記者陳煥丞攝)

▲李靚蕾呼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圖/記者陳煥丞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藝人王力宏前妻李靚蕾在國發會網路平台「提點子」提案,希望台灣可以效法澳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提案至今累計近9千名網友附議,衛福部保護司今也依規定邀請李靚蕾做意見交流。衛福部表示,後續會經過研議,並在6月初具體回應提案人,但後續法制作業流程,還會需要一些時間。

台灣接連爆出多起兒少性侵猥褻案的加害人,其實都已有前科或列入「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卻持續保有接觸兒少的再犯機會。民進黨立委范雲、人本基金會今4月曾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福部建置「兒童工作證」制度,所有接觸兒少的工作者都需事先查核申請,以補足現行不適任資料庫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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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靚蕾也在記者會中以「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連署發起人身分出席,更在國發會網路平台「提點子」提案,希望國內效法澳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她認為,台灣性犯罪刑責跟國際比差了一大截,緩刑的制度裡面,不會在「不適任資料庫」裡、沒有在良民證上,也不會公布個資,所以目前面臨的狀況,就是這些人跟我們一起在公園溜滑梯,跟我們的孩子在一起,透過兒童工作證制度,才能真正預防到有前科的人透過工作角色接觸兒童。

澳洲「兒童工作證」是任何與兒少密切工作者,不論校內或校外,均依法要求不得有性侵害、虐待兒童等不良前科,另也要求雇主在允許工作者接觸兒少前,必須查驗兒童工作證,否則需面臨刑事及行政罰則。

衛福部保護司科長黃瑞雯表示,今天提案人和衛福部基於共同保護兒少立場交換意見,目前國內已有兒少工作者消極資格查核,例如擔任教保員者不得有兒虐、性侵等前科,提案人主張完整使用澳洲模式,在雇主罰則等項目中,若要納入就要在兒少法母法中修定,會對此做後續研議,並在6月初回應提案人,但後續作業流程還需要時間討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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