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可愛包裝「糖果」竟是電子煙!國健署:使用最高罰1萬

▲▼菸害防制法,電子煙,健康,黑市,菸權。(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內全面禁止電子煙。(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文/中央社

萬聖節將到來,國健署今天提醒,有不肖業者以「電子糖果」名義網路販售電子煙,去年已全面禁止電子煙,使用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籲青少年不要嘗試、購買,以免觸法。

電子煙戕害青少年身心,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民國110年國中生電子煙使用率,從107年的1.9%上升至3.9%,高中職學生則由107年3.4%竄升至8.8%,估超過7.9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再過1週就是萬聖節,國健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提醒,近年來,菸草業者利用口味和酷炫的包裝設計吸引年輕族群,網購「電子糖果」卻可能是假冒的電子煙產品。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指出,國健署發現,網路上有不肖業者以暗語販售電子煙,包括「糖果」、「電子糖果」、「奶茶」或eJuice等,利用口味搭配可愛的包裝設計,偽裝成糖果誘使青少年購買。

除了電子煙外,羅素英說,包括電子煙油、煙彈、煙桿等零組件也常偽裝成其他物品出現在網購平台,近期討論度高的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可能就隱藏其中,青少年誤觸恐成為毒品敲門磚。法務部預計11月底、12月初將開會研議,加嚴對依托咪酯管制,從三級提升為二級毒品。

羅素英強調,為防堵新興菸品對青少年危害,國健署去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的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使用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青少年務必遵守「三不政策」(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以免觸法。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