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類全日托、2類高危保母「訪視增至1年6次」 衛福部新指引5月上路

▲衛福部。(圖/記者嚴云岑攝)

▲衛福部社家署召開會議修訂居家訪視指引。(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1歲男童凱凱疑遭保母凌虐致死,引發社會討論。衛福部針對居家托育訪視指引於昨日召開會議討論修改。衛福部社家署說明,對於全日托孩子的年齡是3歲以下、出養童或發展遲緩兒童為加強訪視對象;另外,居家托育人員部分,包括照顧負荷過重保母、或曾對孩子不當對待但不致違法的情形都會列入加強訪視。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今(25)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昨(24)日邀集專家學者、各縣市政府和民間團體,針對訪視指引修正討論有高度共識,但指引部份仍須完成行政程序,預計4月底前會訂出,5月1日開始實施、5月後也會再安排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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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美提及內容大致包括,3歲以下孩童,尤其是0至2歲嬰幼兒、發展遲緩童、家外安置兒童或出養童;另外,居家托育人員若長期收滿3位孩童、負荷過重,或3個月內曾有不當對待但不到違法的情況,同樣列入加強訪視。

張美美說明,原定的訪視指引為一年4次,加強訪視修訂為至少6次。訪視原則包括,不預約訪視、安排不同時段,張美美說,也就是在不同時段看到孩子,若發現小朋友受照顧情形有疑慮,需盡快安排再次訪視,或和家長、網絡人員確認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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