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冒「8不適」小心食物中毒!10大QA一次解 1種人恐致命

▲寶林食物中毒案已奪2命。(圖/翻攝自臉書/寶林茶室信義遠百a13店-Polam Kopitiam-馬來西亞素食餐廳)

▲寶林茶室爆發集體食物中毒案,截至28日上午累積14人受害。(圖/翻攝自臉書/寶林茶室信義遠百a13店-Polam Kopitiam-馬來西亞素食餐廳)

記者李佳蓉/綜合報導

台北市知名素食餐廳「寶林茶室」爆發集體食物中毒案件,目前已釀2死5命危,累計14人受害,衛福部召開專家會議,初步認定「米酵菌酸」可能性高。而隨著天氣越來越炎熱,食物若未正確保存,恐提升引發食物中毒的風險。《ETtoday健康雲》根據食藥署食品中毒常見問與答統整關於食物中毒的10大QA,教你如何自保。

Q1:什麼是食品中毒?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A:兩人或兩人以上攝取相同食物而發生相似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因肉毒桿菌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驗驗出肉毒桿菌素,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出相同類似的致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被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此外,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被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Q2: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物質是什麼?

A:

1.細菌: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

2.病毒:如諾羅病毒等。

3.天然毒: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

4.化學物質: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Q3: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原因為何?

A:包括食品加熱處理不足、食品未妥善保存、食品調製後在室溫下放置過久、生食與熟食交叉汙染、烹調人員衛生習慣不良、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及水源被汙染等。

▲▼救護車,緊急,救護,消防,送醫,示意圖,快訊,救災,搶救,搜救,。(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抵抗力特別弱者,食物中毒症狀較嚴重,甚至恐致死。(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Q4:食品中毒的症狀為何?

A:常見的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但不一定所有症狀都會同時發生。患者年齡、個人健康狀況、引起食品中毒的致病原因種類以及吃了多少被汙染的食品等因素,均會影響中毒症狀及其嚴重程度。其中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會比較嚴重,甚至可能因為食品中毒而死亡

Q5:食品中毒症狀會持續多久?

A:症狀通常會持續1~2天,有些會持續1週~10天。

Q6:台灣常見的細菌性食品中毒其原因食品有哪些?

A:

1.引起「腸炎弧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生鮮海產及魚貝類等。

2.引起「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受汙染的畜肉、禽肉、鮮蛋、乳品及豆製品等。

3.引起「病原性大腸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受糞便汙染的食品或水源。

4.引起「金黃色葡萄球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肉製品、蛋製品、乳製品、盒餐及生菜沙拉等。

5.引起「仙人掌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米飯等澱粉類製品、肉汁等肉類製品、沙拉及乳製品等。

6.引起「肉毒桿菌食品中毒」的原因食品主要為低酸性罐頭食品、香腸及火腿等肉類加工品及真空包裝豆干製品等。

Q7:食品加熱可殺死細菌?

A:一般而言,適當的加熱過程可以殺死活的細菌,也可以除去某些細菌產生的毒素,例如肉毒桿菌的毒素即可在100°C加熱10分鐘後失去活性。但是,有許多細菌產生的毒素可耐熱,例如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毒素在高溫烹煮過後仍然不會被破壞。

▲▼冰箱,食材,新鮮。(圖/pixabay)

▲7~60°C是細菌最喜歡、會快速繁殖的溫度帶,建議食品調製後勿放於室溫超過2小時。(示意圖/pixabay)

Q8:什麼是危險溫度帶?

A:當溫度介於7~60°C間稱為「危險溫度帶」,許多細菌在此段溫度間能快速生長繁殖。一般而言,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70°C,細菌才易被消滅。

保存溫度方面,冷藏溫度需低於7°C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其中已烹調食品,或是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建議於5°C以下保存;熱藏溫度則需高於60°C保存。為了避免細菌在食品中繁殖而產生毒素,建議食品調製後勿於室溫下放置超過2小時,夏天時(室溫超過32°C)勿放置超過1小時。

Q9:如何避免食品中毒?

A:

1.遵守食品處理之原則,包括新鮮、清潔、區分生熟食、避免交叉汙染、徹底煮熟、注意保存溫度及使用乾淨的水與食材等。

2.外出飲食時應避免冷食、生食、不吃來路不明的食品,應避免路邊攤飲食,謹慎選擇衛生優良餐廳用餐。

3.確保與食物接觸的人或物都是清潔乾淨的,要使用不同砧板及刀具,分別處理生食與熟食,食用前要將食品充分加熱並在2小時內吃完,食物應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凍,飲水則要煮沸,不喝生水。

4.遵守個人衛生原則,確保自身飲食健康。

Q10:發生疑似食品中毒該怎麼辦?

A:食品中毒之處理應把握下列原則:

1.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時應迅速就醫。

2.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不可冷凍),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3.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

要預防食品中毒,食藥署也提醒5大原則,包括「要洗手」,於調理食品前後都需徹底洗淨、有傷口要先包紮;食材「要新鮮」衛生,用水也需乾淨無虞;「要生熟食分開」,以不同器具處理生熟食,避免交叉汙染;「要徹底加熱」,食物中心溫度超過70°C細菌才易被消滅;「要注意保存溫度」,低於7°C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已烹調食品或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則建議於5°C以下保存,室溫下別放置過久。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