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加熱菸審查黑箱」 國健署澄清:皆依規定辦理

▲▼加熱菸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加熱菸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在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而加熱菸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准才可販售及使用。但近期外界有聲音質疑「指定菸品是黑箱審查」。對此,國健署今回應,所需審查文件、資料、樣本等皆須依規定辦理,審查絕無黑箱。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指出,根據新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菸之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衛福部已公告指定菸品(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已訂定審查申請書格式、所需檢附文件、資料、物件及審查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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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秀說,目前已有多家業者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規定提出申請,所需審查文件、資料、樣本等皆須依規定辦理,程序嚴謹,有關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時程,需視專家學者就業者提送文件資料逐一審查,國健署並無預設時程,如有審查結果會對外公告,過程絕無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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