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抽驗冬至食品!抓包「3件不合格」 酸菜、湯圓都上榜

▲台南市衛生局衛生局提供湯圓健康選、聰明吃的小撇步,希望民眾可以健康過冬至,輕鬆沒負擔。(圖/記者林悅攝)

▲食藥薯抽查冬季應節食品共643件,其中有3件不合格。(示意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明天就是冬至,民眾在習俗上會全家團聚吃湯圓,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心,食品藥物管理署啟動「110年節慶時令食品稽查抽驗專案-冬季應節食品」計畫,抽查冬季應節食品共643件,其中,酸菜及湯圓各1件分別檢出防腐劑超標、1件五香豆干含不得使用的殺菌劑過氧化氫,依違反食安法各罰3萬元。

食藥署指出,各地方政府衛生機關針對市售湯圓產品、各式配料與其他應節食品進行抽驗,其中,在643件食品抽驗中,3件食品不符規定,違反食安法第18條,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9款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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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湯圓。(圖/記者趙于婷攝)

根據食藥署公布資料,台中市大甲區的「小徐湯圓」的湯圓被檢出己二烯酸每公斤1.2公克,高於標準值每公斤1公克,每公斤1公克,台中市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萬元。

南投縣名間鄉的「九龍窯仔雞」抽驗的酸菜,檢出防腐劑苯甲酸每公斤1.1克,高於標準值每公斤0.6克的限量標準,而酸菜來源為廠商為雲林縣的「柯和易行」,雲林縣衛生局已針對該廠商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萬元。

南投縣南投市的「阿文哥海鮮攤」則被檢出五香豆干不得檢出的過氧化氫陽性;來源廠商為「品冠商行」。雲林縣衛生局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向來源廠商裁罰3萬元。

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食品添加物,並注意其使用範圍及限量。另外,市售湯圓、配料及冬令進補食品種類繁多,消費者應選擇信譽良好之商家購買,且湯圓多為糯米製成,提醒腸胃功能不佳者不宜過量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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