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GISAID基因庫公開新型冠狀病毒的影像。(圖/翻攝自GISAID基因庫網頁)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武漢發生肺炎疫情,目前釐清致病原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但感染源與傳染機制尚不明確,且可能有限人傳人。行政院今(15)日公告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武漢肺炎為適用;疾病管制署表示,未來發現疑似病例必須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依法隔離,強化相關防治監測。
疾管署自今日起正式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以武漢肺炎框列優先適用,疾病通報定義包含14天內曾有武漢旅遊史,合併出現發燒與呼吸道症狀,或者有臨床診斷為肺炎。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明武漢肺炎疫情,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先前武漢肺炎雖有通報定義,但歸類在其他疾病,增加通報辨識上的複雜度,且由於先前並未瞭解武漢肺炎致病原,故先行討論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框列。
即日起,醫療院所診治病患時,如發現疑似個案符合病例定義,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單位將針對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疫情調查、自主健康管理及接觸者健康監測等防治措施。如果沒有依照規定通報,依《傳染病防治法》,醫事人員可裁罰新臺幣9萬元到45萬元;醫事機構得併罰新台幣30萬至200萬。
本次法定傳染病從衛福部核定至行政院公告僅短短5天,莊人祥說,一般疾病列入法定傳染病須經過預告、公告程序,估計至少需2個月,但針對緊急疫情則無須經預告程序,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外,過去茲卡病毒感染症、伊波拉、MERS都曾經使用緊急公告。
莊人祥表示,未來若有其他地區出現特殊肺炎也可列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適用;另也有可能將武漢肺炎「2019新型冠狀病毒」挪出列為單獨的法定傳染病項目。
另,15日上午發布符合「中國武漢旅遊史之發燒肺炎病例」通報定義2名檢驗中個案,其檢驗結果,1名為流感與新型冠狀病毒皆陰性,另1名為H1N1流感病毒陽性,皆予以排除;迄今通報9例疑似案例,均已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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