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可治皮膚病?專家列出「可用疾病」...3種人不適用!(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綜合報導
紫外線會讓皮膚曬黑、曬傷,但也因其具穿透性,臨床上也被廣泛運用於皮膚相關疾病治療上。不過,食藥署提醒,民眾在治療前須與主治醫師討論,依據不同病徵選擇適合的波長與療程,而患有3種疾病的人,則不建議施作。
食藥署表示,紫外線是一種無形的電磁輻射,屬於不可見光,波長介於100nm和400nm之間。臨床治療上多以波長介於320~400nm的紫外線A,或波長介於280~320nm的紫外線B為光源,用於治療與免疫系統異常相關的皮膚疾病,如乾癬、白班、異位性皮膚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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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患有光敏感疾病,如白化症、紫質症,或自體免疫的紅斑性狼瘡,以及皮膚癌病史,則不建議使用。
食藥署提醒,用紫外燈治療皮膚病後,可能會產生曬傷、劑量過多產生的光毒性反應,以及紫外線斑疹病等副作用,如果出現以上症狀時,要及時告知主治醫師,調整治療時的劑量、間隔的時間等治療參數。如使用後出現不良反應,也可至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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