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玉山銀行主管「強徵」員工健保卡 供親戚診所詐健保

▲健保,健保署。(圖/記者嚴云岑攝)

▲健保署已針對玉山銀行主管「強徵」員工健保卡,供親戚診所詐健保一事展開調查。(圖/資料照/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玉山銀行雲嘉南區副總經理黃昱凱遭爆趁職務之便,強迫下屬交出健保卡,供開設「玉山診所」的叔叔黃譯輝過卡,詐領健保卡逾10年。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日前約訪申報名單中15位離職員工,其中14位皆表示未曾就醫,總虛報費用約12萬元。目前健保署除要求診所繳回詐領金額,也將處終約處分,並依照涉嫌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健保署違規查處是專委董玉芸表示,南區業務組已約訪黃姓副總與黃姓醫師,兩人皆坦承犯行,雖然健保資料庫中,玉山銀行員工與眷屬的就醫人次高達2000筆名,10多年來申報金額約140萬元,但《健保法》屬行政罰法,只有3年的裁處時效權,且需有具體事證方能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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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業務組擔心在職員工,礙於職場關係不敢張聲,只約訪了15位離職員工與家屬,其中14位皆坦言曾被黃姓副總逼迫交出健保卡,但未曾到診所就醫。而南區業務組比對資料後發現發現,黃譯輝蒐集健保卡後,多以感冒、皮膚疾病等名目申報,3年來詐領金額約12萬元,平均每人申報金額約1萬1500元,會先就該具體事證進行裁罰。

▲▼詐騙,健保卡,健保局,檢察官,警察,詐騙集團。(圖/示意圖/記者楊佩琪攝)

▲健保卡資料照。(圖/ETtoday)

董玉芸提到,黃譯輝詐領健保的行為,已違反《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9條第3項,「未診治保險對象,卻自創就醫紀錄,虛報醫療費用。」雖然依照法規,可處1個月停約處分,但因黃男違規情節重大,可能處最重的「終約」處分。

另外,健保署也會要求繳回詐領的12萬金額,並持續比對2000多筆申報資料,若發現無就醫行為,也會逐筆追回。董玉芸提到,黃譯輝詐領健保涉嫌詐欺、偽造文書證據明確,健保署已將黃男移請檢調偵辦,屆時若被處緩起訴,才會依《健保法》處2倍至20倍罰鍰,而依黃男詐領金額研判,至少可處10倍罰鍰。

玉山銀行表示,於獲知訊息時,第一時間即進行調查與瞭解,此為單位主管個人行為,已自請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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