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醫院護師任「防火管理員」遭起訴 公會:之後沒人敢當了

▲▼台北醫院7樓火場灑水系統正常運作。(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台北醫院大火造成15死、14傷慘劇。(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奪走15條人命,新北市地檢署今(22)日偵結,將潘姓代理護理長、陳姓護理師等2人起訴,引發醫護界討論。對此,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表示,從起訴書看來,兩位護理師確實沒有落實他們的責任,但護理人員並非消防專業人員,專業上可能無法到位,「對護理人員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

根據新北市地檢署偵查結果,起火原因為洪姓女子自行攜帶入院的床墊電源線經擠壓彎折,導致電器異常短路所致,但陳姓護理師未依規定按月檢查住房內有無使用私人電器,潘姓代理護理長身為防火管理員,聽聞孫姓、呂姓護理師告知潘姓住戶床位有違規使用自備電器用品,也未依規定排除,檢方才會依此將2人因過失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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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靖秋表示,她聽聞消息第一時間也覺得很震驚,「怎麼救火的人,會被起訴?」後來了解到潘姓護理長是因為擔任防火管理員一職,才知道在法律上,她們的確沒有落實管理責任。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出席小英之友會社團高峰會。(圖/記者賴于榛攝)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圖/記者賴于榛攝)

不過,高靖秋也提到,雖然法律規定要有人來擔任護理之家防火管理員,「但對護理人員而言,還是蠻挑戰的」,一來護理人員並非消防專業,二來是許多護理之家都屬小型,經常一人當多人用,「現在有護理師因擔任機構防火管理員遭起訴,之後可能沒人敢當了。」

對於護理師公會建議,醫福會秘書長王必勝回應,防火管理人不一定是護理人員,會視所在單位另做編組,未來衛福部會規定部屬醫院附設機構,無論是長照機構或護理之家,防火規定都要納入整個醫院管理,用整個醫院力量處理防火相關適宜,不再淪為個人或少數人的責任。

台北醫院下午也發布聲明稿表示,對於2位優秀同仁遭起訴感到非常遺憾、不捨與難過,「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仍會是同仁最堅強的後盾,我們仍持續全力支援法律上、心理上與工作上一切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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