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宣稱「抹平皺紋」就違規! 民眾檢舉最高可賺50萬

▲▼美妝,化妝,唇妝,唇膏,打扮,照鏡子,口紅。(圖/翻攝自pixabay)

▲檢舉問題化粧品可賺50萬!食藥署新制首祭「檢舉獎金」。(圖/取自pixabay)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檢舉不法化粧品,明年起最高可拿50萬!食藥署今(9)日預告訂定「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草案,首次祭出檢舉獎金,凡是產品經衛生局調查有有誇大不實、虛偽假冒或者涉及醫療效能,只要衛生局開罰,就需發給檢舉人裁罰金額5%獎金;若吹哨者檢舉,獎金則提升到10%,鼓勵民眾勇於揪出不法,共同監督化粧品安全。

食藥署簡任視察陳柏菁表示,市售化粧品百百種,行政機關稽查時不可能看到全面生產情況,因此食藥署在新訂定的《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9條中,增加了授權條款,鼓勵民眾檢舉違法化粧品,希望透過全民一同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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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菁提到,新訂的獎勵辦法主要分為一般民眾與吹哨者兩大類,前者只要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經查證違法屬實,可獲得罰鍰實收金額5%獎金。吹哨者指的是由現任或離職員工檢舉業主,因為風險較高,獎金會提高到罰鍰實收金額10%。

▲化妝品,彩妝,化妝。(圖/達志示意圖)

▲市售化粧品百百種,食藥署希望透過獎金創造檢舉誘因。(圖/達志示意圖)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化粧品若有誇大不實或虛偽假冒,可裁處4萬至20萬元罰鍰;如涉及醫療效能,罰鍰金額則提升到60萬至500萬元。假若為吹哨者檢舉涉及醫療效能的產品,以最高裁罰金額500萬元計算,吹哨者便可拿到50萬元獎金。

不過,現職員工檢舉違法業主仍有一定風險,被問到該如何保障檢舉者安全?陳柏菁表示,新法針對檢舉將以「密件」處理,判案稽查時也不會把檢舉人姓名提供給稽查人員;若員工不幸被抓包,進而受到降職、解僱處分時,食藥署也會提供法律協助。

至於化粧品何種宣稱恐涉及違規?陳柏菁舉面霜為例,假如直接宣稱「可抹平皺紋」、「可去除皺紋」,恐有誇大不實之嫌,因為面霜塗抹後不可能馬上奏效,建議業者加上「協助」、「幫助」等詞句,才不會誤導消費者。

陳柏菁提到,目前「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草案仍在60天預告評論期,民眾可上「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或公告洽詢窗口陳述意見,預計與明年新法一起在5月2日上路。屆時民眾若發現違規,可撥打食藥署專線02-27878200或1919食安專線,透過檢舉賺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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