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各縣市均分25萬劑」 15日開打優先供應醫療院所

2016年公費流感疫苗社區接種(圖/記者張一中攝)

▲公費流感疫苗「各縣市均分25萬劑」,優先供應醫療院所。(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公費流感疫苗將於明(15)日正式開打,疾管署表示,600萬劑疫苗已由各縣市衛生所鋪貨完成,平均每個縣市分配到25萬劑上下,會依過去施打量與人口數略有增減。衛生所將會依手上存貨,優先分配給醫療院所使用,符合接種資格的9大類族群,只要明天一早到醫療院所與衛生局所設站點排隊,基本上都能成功接種。

往年流感疫苗都在10月1日開打,但今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更改疫苗株組成,三價疫苗中除了H1N1密西根株與2017年一致,其餘由H3N2由新加坡株取代去年的香港株、B型流感由克羅拉多株取代去年的布里斯本株,導致廠商培養新疫苗速度緩於預期,交貨期推遲1個月,也讓流感疫苗11年來首次延後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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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受訪時表示,今年公費流感疫苗同樣進口600萬劑,已發放給地方衛生局進行鋪貨,因今年供應量較緊,在發放同時也提醒衛生局根據手上的存貨量力而為,一開始會分配給醫療院所與衛生局設的站點優先施打;校園則於11月1日開放接種。

今年符合接種條件的9大類族群分別為:

1. 50歲以上成人。
2.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3. 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4.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5. 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7. 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8. 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含BMI≧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9.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以及屬「中途學校-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

疾管署提醒,符合以上公費條件的民眾,應於疫苗開打後儘速完成接種,防範流感威脅。調整開打時程不會影響公費對象接種權益,按時接種仍能在流感流行季來臨前獲得保護力且持續至隔年2、3月流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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