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子宮鏡抽審七成不合理 台大、新光也被點名做偏多

▲▼健保署長李伯璋說明長庚子宮鏡案。(圖/記者洪巧藍攝)

▲健保署長李伯璋召開記者會親自說明長庚子宮鏡案。(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健保署今(1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林口長庚醫院子宮鏡檢查調查結果,病例抽審有高達七成遭到核刪,換算健保費用近59萬。健保署長李伯璋指出,審查發現不合理檢查件數占相當的比例,後續要請長庚醫院說明。另也發現如台大、新光等醫院也有部分醫師的子宮鏡檢查件數偏多,後續擬擴大調查。

長庚醫院婦產科遭爆料濫用侵入性子宮鏡檢查,甚至造成一名懷孕23周的院內員工流產,中央健保署調出過去資料發現近三年來,林口長庚執行子宮鏡檢查人數佔了全國醫學中心的半數;從病人受檢率來看,各醫學中心的平均受檢率為3.35%,林口長庚醫院卻達到10.5%,比其他醫學中心高了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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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進一步請婦產科專業醫師抽審長庚相關病例404件,竟然有291件非必要或症狀不符遭核刪,核刪率72%,總計申報健保費用約59萬,還有就有一名婦人在3年內接受25次鏡檢,其中20次屬非必要檢查。

李伯璋表示,本次審查結果確認長庚在執行「子宮鏡檢查」方面有不合理之處。主要是非必要檢查、檢查過於頻繁、沒有超音波報告直接安排子宮鏡、無病理檢查佐證必要性等問題,將會全面清查、追扣2年內不符健保的費用,不過長庚亦可提出申覆,最後核刪比例還要等申覆結果。

▲▼健保署長庚子宮鏡案調查結果。(圖/記者洪巧藍攝)

出席記者會的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子宮腔鏡是侵入性治療,適應症可以涵蓋異常出血、內膜病變等,執行前確認是否懷孕應是基本要求,值得探討的是,為何會有跳過超音波等基本檢查就進入子宮鏡等侵犯性檢查的情況?長庚醫院方面說法部分是因為院內超音波的排程耗時,但子宮鏡的排程卻較快,有時就會先輪到子宮鏡檢查,這部份需要後續檢討、調整。

黃閔照說,其實超音波和子宮鏡兩種檢查提供資訊不一樣,超音波是透過聲波反彈成影可看出子宮、卵巢是否有異狀例如不明增厚、異物;至於子宮鏡則是透過儀器進入子宮腔內部,直接看到子宮內膜狀態。不過目前的處置仍應該以非侵入性優先,藥物治療、超音波檢查,最後才是子宮腔鏡。

李伯璋也提到,健保署進一步調出資料審視發現過去三年執行超過500次的且執行率高於3.35%的醫師共有20名。其中14名在林口長庚,台大醫院2名,新光醫院、高雄長庚、國泰醫院和奇美醫院各1名,後續會把這些檢查執行次數比較多的個案重新檢視,把調查擴及到其他醫學中心,為健保資源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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