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兒童呼吸障礙,即日起幼兒和哺乳婦女禁用含有「可待因」的藥。(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許多止咳藥水都含有「可待因(codeine)」,但近年國際上發布許多兒童使用含codeine成分的藥品後,呼吸系統出現不良反應。對此,衛福部食藥署指出,即日起禁止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使用含codeine的藥,但若經醫師診斷,特殊情況仍可開立含有codeine的處方藥。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指出,含codeine成分的藥品有止咳效果,經蒐集國內外資料,並提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雖然截至目前並未接獲國內18歲以下兒童使用該成分藥品發生嚴重呼吸系統不良反應,但考量國內多數情況仍有其他更安全的替代藥品,因此決議修訂該成分藥品的使用原則。
祁若鳳說明,目前國內含有codeine成分的藥證大約有一百多張,其中6成是處方藥、4成是指示藥,考量用藥安全,即日期規定含該成分非處方藥品,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但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可需經醫師診治後處方使用。
祁若鳳進一步指出,含該成分處方藥品,除非無其他替代藥品且臨床效益大於風險時,醫師方可考慮處方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且應謹慎使用於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但婦女於產後哺乳期間應禁止使用。未來藥品將逐一修訂仿單,也要在包裝外觀加上警語。
食藥署提醒,醫師開立處方時,對於兒童使用含該成分藥品,應審慎評估其臨床效益及風險,並確實告知病人或其照護者注意呼吸相關不良反應的徵兆,例如呼吸緩慢或微弱、呼吸困難、呼吸聲嘈雜、意識混亂、異常嗜睡或癱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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