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過期乳瑪琳」重製19產品再售,906公噸需下架。(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又爆無良黑心油!桃園衛生局日前稽查「遠東油脂」,發現業者涉嫌使用過期的乳瑪琳回收再製成乳瑪琳、酥油、白油等19項產品共906公噸,衛生局現場封存違規油槽5座,計4300公噸油脂。衛生局表示,所有疑似使用過期乳瑪琳製造的產品需全面回收,但截止至今(10)僅回收49.76公斤。
桃園市衛生局科長關佰娟表示,衛生局是在稽查時發現是逾期的乳瑪琳空殼,一對帳面發現數目有少,展開調查才發現該公司回收過期的乳瑪琳,重新製成19項產品販售,現場過期最久的產品有效期限為2016年9月,過期近半年。
▲利用過期乳瑪琳重新製成的19項產品之一。(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關佰娟說,遠東油脂使用逾期原料再製乳瑪琳,已違法《食安法》第15條,將依同法第44條裁處6萬至2億元罰鍰,所有產品皆需下架回收,目前僅回收49.76公斤,衛生局將持續監督其回收情形。因業者無法釐清批號,故擴大回收保存期限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所有產品。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過期的油脂不建議食用,因為可能增加微生物污染風險,引發腹瀉、急性腸胃炎、噁心、嘔吐等症狀。
▲桃園市衛生局現場封存違規油槽5座,計4300公噸油脂。(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強調,根據《食安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落實食品製造廠源頭管理。
對於遠東油脂爆出的食安問題,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多次提到「這可能要問桃園市衛生局」,無法對該狀況做回應。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則提到,稽查當天是從紙本紀錄中發現遠東公司疑似使用過期品,現場並無看到實際產品,但依然先勒令該公司將產品封存,中央與地方不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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