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看藥品說明示意圖。(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有媒體報導,失智症健保用藥遭家屬質疑過於嚴苛,健保署主任秘書沈茂庭今(24)日受訪時表示,過去失智用藥確實規定在吃完一個療程後,沒有進步就要停藥,現在已放寬到退步2分以內都能獲得給付,若家屬覺得太嚴,可請醫學會提出放寬標準供健保署參考。
沈茂庭說,目前健保給付的失智藥物分為口服及貼片兩種,過去的給付規定為吃完一整個療程後,若沒有進步就得停藥,後來放寬到退步2分以內還是可以繼續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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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茂庭提到,在研究上已認定,失智症患者吃了藥後退步幾分是可以接受的,過去也有聲音傳出,要醫師自行判斷是否繼續給藥,但他擔心這樣做會沒有客觀標準。建議神經醫學會可共同擬定出給付標準,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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