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拳揍護理師誆「不記得」 醫嘆:難道我們只能挨打嗎

▲出拳揍護理師誆「不記得」醫嘆:難道我們只能挨打嗎?(圖/抗議醫療暴力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近日醫療暴力頻傳!彰濱秀傳醫院藥師遭不耐等候的病患家屬狠打巴掌事件還歷歷在目,15日晚間卻又傳出衛福部嘉義醫院陳姓病患家屬,指控護理師講話聲音太大,當場辱罵護理師,接著從後方猛抓頭髮,且朝臉部捶揍,造成護理師右側眼球及眼眶組織挫傷及腫脹,事後更辯稱照顧母親身體不適,因頭暈不記得出拳傷人。

面對接二連三的醫療暴力事件,醫師公會今(17)日痛心表示,醫療暴力已經不是特殊現象,而是可悲的成為常態。主任秘書林忠劭更表示,醫療暴力的場景可能會是醫院或院外任一個角落,受害者會是各類醫療人員,也可能是剛好去醫院看病的民眾。當醫療暴力日趨龐大蔓延,單純的痛心譴責、報警提告恐怕已經不足以遏止星火燎原,希望政府能從事前、事中、事後三層面著手,保障醫護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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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立嘉義醫院15日發生護理師被打右側眼球及眼眶組織挫傷及腫脹事件。(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林忠劭舉歐美等國為例,在美國,醫療人員可以在醫療暴力發生時馬上按下警鈴,短時間內就會有員警荷槍實彈前來處理;在英國,對於醫療暴力甚至有特定罪名、特定機構負責,對醫療暴力施加者,更可對其就醫地點予以限縮。台灣在醫療品質名揚國際的同時,對醫療人員的保障,卻跟不上國際水準,「醫事人員沒有公權力,遇到事情難道就只能挨打?只能道歉?連職業的尊嚴都沒有嗎?」

醫療暴力一再的發生,雖然醫事司曾提到,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者衛生局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但林忠劭說,這遠遠不夠。

▲彰濱秀傳醫院病患家屬揮拳毆打藥師,被捕後卻PO上銬照嗆才不怕。(圖/翻攝自楊宗勳臉書)

「很多醫療暴力都是在檯面下,但醫事司所規定的罰則,僅限於醫療場域內,但有些醫事人員被打的地方不一定在診間,可能在走廊、或者院外。」林忠劭希望,面對醫療暴力,主管機關應從民眾宣傳、教育著手,若真的不幸發生醫療暴力,政府機關應比照國外,即刻介入、排除。事後的罰則也要確切執行,而不是空言譴責,仰賴醫療人員驗傷提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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