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反傷身! 你必須知道的「藥品保存」學問


▲藥品可能會因為保存不當而失去功效。(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有些有慢性病的民眾,常常拿藥就是一次拿幾個月的份量,或是家中的常時間未使用的醫藥箱,許多無法掌握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藥物保存的風險,對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藥劑科藥師柯瑩蓮指出,有些人還不是很清楚藥品應該怎樣存放,以致有些藥躺在醫藥箱中過了使用期,卻也沒用上一回,而有的藥品更因為保存不當失去了功效。

柯瑩蓮提醒,每年應定期對備用藥品進行檢查,並及時更換,家庭常備藥應是用來治療較輕微的症狀,若是發現服藥後症狀未改善,仍須立即到醫院治療,避免發生延誤治療的遺憾。另外,柯瑩蓮也提供以下藥品保存注意事項。

【藥品保存注意事項】
(1) 外用藥品與口服藥品需分開放置,例如優碘藥水與咳嗽藥水,以免忙中取錯而造成誤食。

(2) 服藥後應隨手將藥品放回原藥袋內,不要將不同藥品放置在同一個容器內,且必須保存原藥品標籤,不要將說明書或藥品外包裝隨手丟棄。至於散裝藥應按類分開,並貼上醒目的標籤,註明存放日期、藥物名稱、用法、用量以及失效期。

(3) 光和熱會加速藥品的氧化,使藥物的效用降低。要避免讓陽光直曬藥品,也不要將藥品存放在浴室,以免被浴室的熱氣或濕氣破壞藥性。

(4) 家中的藥品要放置在幼兒無法自行拿取的地方,因為五顏六色的藥品會吸引幼兒的目光,容易造成誤食。

(5) 使用備用藥品時,要注意觀察外觀變化,例如片劑產生鬆散、變;糖衣片的糖衣黏連、開裂;膠囊劑的膠囊黏連、開裂;丸劑黏連、發霉或蟲蛀;散劑嚴重吸潮、結塊、發霉;眼藥水變色、混濁;軟膏劑有異味、變色或油層析出等情況時,都要丟棄不可再使用。

(6) 除非藥品另有指示,否則不宜冷藏或冷凍。至於需要放置冰箱的藥品,記得要與食物分開保存。

(7) 藥品均有有效使用期和失效期,過了有效期絕對不能再使用,否則會影響療效,甚至會帶來不良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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