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放寬公費疫苗限制,10月起青少年也可「免費」打。(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疾管署今(17)日今召開傳染病防治諮詢會聯席會議,將本流感季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適用期自3月31日延長至4月30日。另下個流感季公費流感疫苗除原有接種對象外,將視疫苗採購量放寬接種對象,未滿50歲高風險慢性病患及高BMI(≧30)者、生產完6個月內之婦女、50至64歲健康成人及13至18歲的國、高中生,皆屬適用範圍。
國內每年10月1日起開放公費對象接種流感疫苗,近期已邀集各大疫苗廠商討論流感疫苗的供應量,為使公費疫苗順利完成採購,疾管署目前已著手評估原有疫苗基金及其他來源之經費,如有不足將積極向行政院爭取預算,並加強流感疫苗接種等相關宣導,以提升疫苗接種率。
公關室主任楊玉玟表示,下季流感的接種對象,依序為未滿50歲高風險慢性病患及高BMI(≧30)者、生產完6個月內之婦女、50至64歲健康成人及13至18歲的國、高中生,若經費充足,當然可全數施打,但若遇不足,將從未滿50歲的高風險慢性病患開始擴大實施。不過,被問到疾管署流感採購的經費狀況?以及保守估計將放寬到哪一類對象時?她則表示,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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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考量國內流感疫情未歇,為提供民眾及時的用藥需求,疾管署將本季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適用期限,從原訂的3月31日延長至4月30日。如經醫師評估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無須自費進行快篩,即可依醫師專業判斷開立公費藥劑(克流感或瑞樂沙皆可),請醫師善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減少疾病傳播及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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