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鼎活蝦查獲違法蘇打粉。(圖/食藥署提供)。(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天公布「112年乾製水產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活蝦名店「易鼎活蝦」的製造廠「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查獲使用的蘇打粉,屬於未經許可的添加物,加上「HACCP」複驗未通過,總計遭裁罰144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本次專案共計查核65家、抽查140件產品標示及抽驗90件水產原料或成品,其中1家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家電子申報複查不合格、7家未設置核備衛生管理人員、2家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原料、1家HACCP複查不合格、1家使用未經許可的添加物及2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以上不符規定事項,轄管衛生局皆已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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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名店「易鼎活蝦」的製造廠「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經許可的添加物「蘇打粉」,用在大鼎蝦餅、調味蝦仁包及蝦捲的炸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裁處新台幣96萬元。
除了違法使用添加物之外,「大鼎活蝦餐廳股份有限公司」的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也查獲不合格,且經過複查仍有部分不符合規定。林金富表示,HACCP不合格依食安法第8條第2項規定,裁處新台幣48萬元整,加上違法使用添加物,該業者共被裁罰新台幣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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