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商違法輸入「加熱菸」還向學生行銷!新北衛生局:最重可罰5000萬

新北市衛生局查獲違法加熱菸。(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在現場查獲加熱菸等物件。(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已在去年修法上路,全面納管加熱菸、禁止電子煙,至今仍未有加熱菸經過審查合法,而新北市衛生局和董氏基金會今同時接獲檢舉,有菸商違法進口加熱菸,且在某展場向學生行銷。新北市衛生局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確定菸商涉嫌違法《菸害防制法》,最高可處5000萬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健管科陳欣蓉指出,今接獲檢舉有菸商舉辦產品展示,現場展示加熱菸,衛生局派員前往現場確定查獲疑似違法輸入加熱菸組合元件,涉嫌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條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1,0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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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欣蓉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已於去(112)年3月22日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風險評估的加熱菸,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強化各項菸害管制措施,並加重罰則,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若查獲將依法重罰。

董氏基金會今同樣也接獲家長檢舉,菸草公司借著某便利商店的產品展示會,公然對一群大學或高中職工讀生廣告行銷加熱菸,更以有獎徵答與遊戲的方式,送現金卡或禮品卡。對此,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張哲維呼籲,政府不可縱容菸草公司,繼續無視台灣法律、危害下一代,應立即取締並處以5000萬最高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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