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city遠東巨城購物中心贈品「阿Mall & Mall妹保鮮盒提袋組」經食藥署查驗,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其中從中國大陸輸入的「保鮮盒提袋組(FOOD CONTAINER)」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總計批數為1134批、不合格24批全數退運或銷毀,相關自中國大陸輸入的聚丙烯塑膠餐具採百分之百逐批檢驗,措施至今年12月31日止。
食藥署今(5)公布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中,Big city遠東巨城購物中心贈品「阿Mall & Mall妹保鮮盒提袋組」經食藥署查驗,檢出容器具-溶出試驗不符規定。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相關產品自中國大陸輸入之「聚丙烯塑膠餐具」,以4%醋酸(95℃,30分鐘)溶出試驗蒸發殘渣,溶出試驗蒸發殘渣為116 PPM,法規為30 PPM以下,超出2.86倍,因此此批保鮮盒提袋組經邊境查驗判定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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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富說,統計112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止,報驗批數共1134批,檢出不合格24批、548.65公斤,不合格率2.12%。
林金富指出,相關查驗措施將施行至今年12月31日止,後續會再從新檢討整個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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