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大推腹膜外剖腹產竟「非核定自費項目」 收費超過這金額恐違法

▲▼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聯合記者會,指腹膜外剖腹產加收費用違法。(圖/台灣女人連線提供)

▲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聯合記者會,指腹膜外剖腹產加收費用違法。(圖/台灣女人連線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網路上經常有新手媽媽分享生產經驗,近年來不少人討論「腹膜外剖腹產」,還傳出有醫療院所鼓吹這種生產方式,同時向產婦加收2萬元不等費用。衛福部健保署今(5)日表示,腹膜外剖腹產健保有給付,和腹膜內剖腹產一樣,符合適應症給付3萬,非適應症對象自行要求剖腹則支付部分費用約1.5萬元。且腹膜外剖腹產非核定自費項目,若以自費方式加收費用就涉及違法,若健保僅部分支付也只能收取差額,也就是說,如果院所收費超過1.5萬元,就可能有問題。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今天「腹膜外剖腹產向產婦加收費用,合理嗎?合法嗎?」記者會,會中揭露坊間醫療院所近來向產婦收取約2萬元不等的腹膜外剖腹產費用,批評此行為於法無據已涉違法。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副組長林右鈞表示,剖腹產有納入健保並訂有22項適應症採包裹支付,臨床醫師依專業判斷產婦孕況及胎兒情形,若符合剖腹產適應症,由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依程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約3萬點;若不符醫學上適應症而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健保則支付部分剖腹產費用約1.5萬點。

針對近來受到討論的腹膜外剖腹產,林右鈞說,經徵詢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均表示適應症及支付點數與腹膜內剖腹產相同;昨日也在定期召開醫療服務專家諮詢會議提出討論,與會者一致認同現行健保給付剖腹產已包含各種術式,且腹膜內、腹膜外剖腹產成本相同,給付就是一樣。

林右鈞提到,醫療院所要收自費項目要經過地方衛生局核定,而腹膜外剖腹產目前為止非核定自費項目,醫療院所如果以這個項目收取自費就屬違法。

林右鈞解釋,如果不屬於腹膜外剖腹產適應症對象,又自行要求採取這樣的生產方式,健保有支付部分約1.5萬元,醫療院所僅能收取和健保全額支付3萬元的價差,也是約1.5萬元,若超過此金額,很可能就有問題,屬於違法重複向民眾收費。提醒民眾,如遇院所就健保給付項目有不當收費情形,可檢具自費收據向該院所所在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反映。

▲▼一般剖腹產與腹膜外剖腹產差異。(圖/台灣女人連線提供)

▲一般剖腹產與腹膜外剖腹產差異。(圖/台灣女人連線提供)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兼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副理事長黃建霈表示,「腹膜外剖腹產」為剖腹產手術的一種方式,與目前的常規剖腹產(腹膜內剖腹產)的差異是剖腹時不切開腹膜進入腹腔。但因腹膜外剖腹產切口較低,進入時必須撥離膀胱,且位置周邊血管較多,因此可能會發生膀胱沾黏、大出血等不可逆的併發症,未來對泌尿系統或有骨盆腔醫療手術需求都會受到影響。

對於網路盛傳腹膜外剖腹產比較不痛、免排氣即可進食、不會沾黏等優點,黃建霈認為常規的腹膜內剖腹產及現今醫療技術皆已有完善處置。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陳思原亦表達,醫學會的立場是以產婦安全為最優先考量,近年與各大醫院婦產科醫師交流時發現,使用腹膜外剖腹產的併發症頻傳,不論是嬰兒受傷甚至死亡,或是產婦大出血的狀況皆有發生,因此基於目前腹膜內剖腹產安全性較高,站在產婦及胎兒安全的考量下,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建議在剖腹產術式上應以腹膜內剖腹產為優先選擇。

關鍵字: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