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代購注意!他買保健食品上網賣「挨罰18萬」 近2年揪474件違規

▲▼日本松本清,日本藥妝,日本購物,日本免稅,日本退稅,日本旅遊。(圖/記者蔡玟君攝)

▲日本旅遊購買藥妝、保健食品,資料照。(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民眾出國旅遊買藥妝、保健食品作為伴手禮常見,但是如果轉賣賺外快恐怕違反規定。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110年到111年查獲民眾從海外旅遊攜帶食品回國違規販售案件共474件,開罰總額新台幣871萬元;其中最嚴重案件是有一名民眾,去國外代購維生素、膠原蛋白等保健食品,沒有辦理查驗情況下在網路販售,又已是多次違規,經綜合考量後,裁罰新臺幣18萬元。

買國外食品首先要注意限量!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依據輸入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申請輸入查驗,除非是輸入食品非供販售,且符合下列2情形時,則可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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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二、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

▲▼個人自行購買國外食品不得轉售。(圖/食藥署提供)

▲個人自行購買國外食品不得轉售。(圖/食藥署提供)

鄭維智表示,民眾購買產品回國時,要留意前面2項規定,避免發生花了錢卻又無法帶回國的情況。另外一大重點則是,個人自行購買國外食品僅限「自用」,如果要販售則必須走食品報驗程序,如果私自轉售或者在網路上販售,全屬違法,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食藥署統計,110~111年總計處474件違規,總共處分871萬罰鍰。

其中單一案件處分最高額罰款,鄭維智說明,是一名民眾在網路上違規販售國外代購的膠囊錠狀保健食品,如維生素、膠原蛋白錠等,未向食藥署辦理輸入查驗,且同時以多身分於不同網站販售違規產品,屬於多次違規行為,最終裁罰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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