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郭庚儒報導
失智症藥品健保給付放寬了!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今年8月1日開始,放寬失智症藥品健保給付規定,評估標準由「第一次治療」修正為「前一次治療」,可望為全台3萬名失智症患者,每月省下3000至6000元的醫藥費用。台灣失智症協會呼籲,家屬可帶失智症患者至醫院重新評估,有機會恢復健保用藥給付。
▲8月1日開始 失智症藥品給付放寬了!(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原先健保對失智症用藥規定,若患者的MMSE或CDR智能測驗程度,比第一次治療時減退則不再給付,造成許多失智症患者愈早進入療程,卻愈早被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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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失智症協會政策研究專員洪心平表示,失智症是長期逐步退化的疾病,雖然藥物不能阻止及恢復已受損的大腦細胞,但可改善及延緩患者的症狀,而即早就醫治療,不但可延緩退化、維持較佳功能,也能減輕照顧者的負擔,但原先的給付規定,對早期確診治療病患非常不公平。
8月1日開始,健保將調整失智症藥品給付規定,包括donepezil、rivastigmine、galantamine及memantine口服製劑,對失智症患者及家屬可說是一大福音。
資料來源: health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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