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菸防法》上路2周揪295件違規 網路平台「蝦皮、露天」查獲最多

▲▼加熱菸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加熱菸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新版《菸害防制法》在3/22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今(7)日公布,上路兩周來的稽查結果,已經查獲295件疑似違法案件,以違規販賣電子煙最多;另監測網路違規販售,以「蝦皮購物」最多,其次還有「露天拍賣」、「Instagram」、「Facebook」等。

《菸害防制法》新法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公告指定菸品(含加熱式菸品),業者在製造、輸入前應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審查核定通過後,才可以製造、輸入、販售,但加熱菸截至目前都還沒有收到申請案件,所以市面仍無法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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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施行以來,國民健康署即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針對違法產品及違法行為依法查緝,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臺之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指出,截至112年4月5日止,累計查獲295件疑似違法案件,正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還要看地方衛生單位依據違規情節裁處。依法若違規販賣、展示,可處分20萬到100萬,違規供應處分1萬到25萬,若製作廣告可裁處40萬~200萬。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112年3月22日施行後,中央與地方合作監測網路販售或廣告電子煙及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情形,截至112年4月5日為止,合計查獲2,709件次商品(包括實體店211家次),其中電子煙2,386件次,加熱菸323件次。

所涉網路平臺查獲件數,依序為「蝦皮購物」683件、「露天拍賣」434件、「Instagram」398件、「Facebook」369件、「PChome」250件、「Youtube」229件 、「Dcard」117件、「7-11賣貨便」78件、「全家好開店」77件、自架網站71件、「旋轉拍賣」2件、「MOMO」1件等,仍有業者持續在網路上販售或未將舊有廣告移除,都涉及違法。

截至112年4月5日統計各縣市衛生局回報稽查情形,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共計295件。

一、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2款(販賣電子煙)149件。
二、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2款(廣告電子煙)82件。
三、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2款(展示電子煙)40件。
四、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3款(廣告加熱菸)14件。
五、 疑似違反第15條第1項第3款(販賣加熱菸)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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