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癌每年「新增8千、死亡3千」!民團籲制定「檳榔防治法」。(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口腔癌好發於30至59歲的中壯年男性,每年奪走逾3千人命。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於12月3日「檳榔防治日」前夕舉辦記者會,呼籲政府將2012年擬定的檳榔危害防制法草案提上立法日程,確實納管一級致癌物,並制定檳榔專法,力挽口腔癌「每年新增八千、死亡三千」的狂瀾。
檳榔是國際癌症研究總署公告一級致癌物,不論有無添加紅白灰等配料,嚼食都可能罹患口腔癌。根據研究指出,有嚼檳榔者罹患口腔癌風險是一般人的28倍,若菸檳酒來者不拒,口腔癌罹患率更是一般人的123倍。
口腔癌為我國青壯年男性最常見的癌症,在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皆高居第4名。依據國民健康署108年癌症登記資料及衛生福利部110年死因統計顯示,每年發現超過8000名個案被診斷為口腔癌,其中男性占9成,同時每年因罹患口腔癌而喪生的人數更超過3000人。
▲民團表示,屬於一級致癌物的檳榔子因非屬食品無法納管。(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台灣檳榔防治暨口腔癌聯盟今(2)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嚼食檳榔對國人影響甚鉅,卻仍處於「無專法可管」之灰色地帶。不僅主管機關僅透過宣導、市場機制降低嚼檳榔人口與產業轉型,面對屬於一級致癌物的檳榔子,食藥署也一再強調「不算食品無法納管」。
聯盟反問,「到底要死多少人才算問題嚴重?要看到多少家庭失去寶貴的親人,政府才願意為國人口腔擔起一點政治責任?」呼籲盡快將一級致癌物之檳榔納管,防堵生命無謂的流失。
臺北醫學大學口腔醫療服務隊隊長、牙醫系學生黃依婷也指出,下鄉服務過程中,經常聽到父母讓國小孩童嚼食檳榔,許多長期嚼食檳榔的長輩,甚至沒有勇氣脫下口罩讓服務隊檢視牙口情況。她提到,在資源相對匱乏的縣市或鄉鎮,許多人是用生命與健康換取一家溫飽,呼籲政府儘速立法,不要成為健康不平等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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