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青葉。(圖/引用自公開科學文獻)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冬青茶」是南美洲傳統飲品,有業者看準風味,欲將茶葉引進台灣販售,但食藥署考量其成分含有咖啡因,於今(23)日預告訂定「食品原料冬青葉(Ilex guayus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規定未來作為食品原料,必須正確標示咖啡因含量,以及標示「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表示,「冬青葉」原產於亞馬遜雨林西部地區,主要分布在厄瓜多、哥倫比亞南部及秘魯等地區,當地居民傳統上會將冬青葉泡製的茶飲當作飲料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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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青葉在我國並無食用歷史,屬於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廖家鼎說,近日有業者依據「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向衛福部申請冬青葉作為茶飲原料使用,經相關安全評估程序及衛福部「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通過,已確認冬青葉茶飲的食用安全性,但基於安全考量,仍要求業者需經過乾燥販售,且正確標示含量與警語。
廖家鼎提到,乾燥冬青葉經沖泡茶湯所製成的飲料,應符合「一般食品衛生標準」中「有容器或包裝飲料之茶飲,其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500毫克/升」規定,同時加註「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草案正式上路後,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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