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20年!《公共衛生師法》初審通過了  「應考資格」入法

公衛師法初審通過。(圖/記者趙于婷攝)

▲《公共衛生師法》草案今(6)日初審通過。(圖/記者趙于婷攝)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等了20年!《公共衛生師法》草案今(6)日終於初審通過!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審「公共衛生師法」草案,經過逐條審議和協商後,拍板通過初審,下週將提報院會討論,進行二、三讀。其中最受關注的應考資格,也確定除公衛系所的畢業生外,醫事和公共衛生相關科系畢業生修滿18學分或從事公衛工作滿3年,也可以參加考試。

公衛師對台灣民眾來說,不是那麼熟悉的職業,但歐美國家早在2003年就開始推動公衛師認證,而台灣20年來也有相關人士在努力推動,但仍不受重視,今年因為新冠肺炎肆虐全球,公共衛生受到重視,公衛師法才又因此受到高度關注,因此朝野黨團也強力推動,希望可以在立院這會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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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6)日在立法院進行《公共衛生師法》草案初審,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和時代力量等立委的逐條討論,針對第四條應考資格、第八條執業場域、第十三條執行業務內容、三十三條相關罰鍰做出修正動議。

第四條「應考資格」增列公共衛生學分和第二、三條款所稱醫事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及第三款所稱公衛相關工作範圍、年資之認定,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第八條第二項,公衛師事務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設立許可之條件、程序、許可之核發或廢止、收費規定、廣告內容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草案今初審通過,決議不須黨團協商,預計下週提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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