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示意圖。(圖/pixabay)
文/藥師廖偉呈
保健食品和健康食品如何分別?
就文義判斷,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似乎沒有多大差異,但從法規層面上判斷,兩者就天差地遠了。「健康食品」原本是一日常用語,但從1999年8月3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實施後,就變成法律專有名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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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披上「健康食品」的聖名,都需要經過衛生福利部認證;反之,「保健食品」至今尚是一般日常用語,任何商品只要在合法範圍內,都可自稱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指一般食品,不能宣稱任何功效,更不能治療任何疾病和任何不適症狀。簡單來說,就是含有特定的營養素、維生素、礦物質等食品,能有效的補充身體不足,發揮效益,具有調節身體機能效果,但不能標榜任何保健功能。
▲經認證健康食品上會有小綠人標章,資料照。(圖/記者嚴云岑攝)
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之食品。而所謂的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簡單來說,健康食品就是具有保健功能且經衛生福利部認證的保健食品,其保健效益較為明確。民眾選購保健食品時,也可以審視產品有無健康食品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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